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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1 / 2)





  在酒吧打群架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尤其对杨稚这伙人来说,他们可谓是在哪里打架都不奇怪,架他从小就打,只不过这一次,从来没有过的一次,杨稚下手这么不留情。

  他把人往死里打。

  他双目红红的,碰到什么就往沈厌脸上招呼,他能一酒瓶子开在沈厌头上的不留情,就好似他和他从不相识。

  他们曾经坐在一起探讨过未来,理想,他们的恋爱开始的时间并不长,可却是倾尽热情的,对一个家教严格的杨稚来说,把身体交给一个不是长时间相处下来的人真的不是他大意,他只是……特别相信他,特别喜欢他。

  他太享受和沈厌的相处,他觉得那是最自我的时候,不必带有如此多的顾忌,他们彼此相互喜欢着,彼此都在这段短暂的恋爱里保持着热情,他们如此相配。

  果然,人的眼睛,还是擦亮了些好。

  感官,有时候也会骗人的呀。

  就像别人说的,都是自作多情而已。

  是因为这些年在恋爱中的游刃有余,让自己觉得可以掌控每个人,杨稚错了,错大发了。

  不是所有人,都叫人。

  自作多情,是最不可取的事情。

  爸妈对沈厌的好,被称为攀附。

  每次一想来,一想来他身边的朋友以及沈厌自己都是这么看待他的父母的,杨稚就想把这群人宰了。

  沈厌不稀罕他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父母对吗?那如果是纪泽阳的父母你是不是就会满怀热情的对待了?你不会再觉得那是攀附,爱屋及乌,你爱他,你才觉得和他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你愿意接触的,真心想要接触的。

  凭什么我的父母就是攀附?他杨稚长这么大,看他爸被别人送礼送那么多次,看他爸被别人口口相传,看他爸受邀出席盛大的宴会,看他爸一次次的拒绝,杨稚小时候不懂,问他爸怎么不接受别人的礼?

  他永远记得他爸的话,他爸一字一句的告诉他:稳稳,你记住了,你从商从任何行业都可以接受别人的赠礼,有来有往,你可以回礼给别人,但是做官不行,为什么?这就不叫赠礼了,叫贿赂,叫买通,叫贪腐,就算你自己不这么认为,别人也会给你扣上这样的帽子,爸的名声要是脏了,你和妈妈,奶奶爷爷,和咱们家有关系的人,名声都不会清白了,懂吗?

  杨稚只顾着点头,其实不懂。

  但是后来他懂了,这是他爸的准则,他爸的顾忌,他爸身为高官,被太多眼睛盯着,一不小心,脏的是一整个家的名声。

  所以他这些年就是这么猖狂也从来没在外面提过他爸的名字,别人就知道杨稚家境挺好的,但没人知道他爸不仅从商,手里还握有实权。

  这个权利他爸不会乱用也不敢乱用,可谁人心里都清楚,官官相护,杨朝良要是想做什么只是一句话的事,身边人会马不停蹄的去帮他办,这是人脉的关系,也是权利的关系。

  他爸心里有数,赚着该拿的钱,做着该做的官,两者不会冲突,不是杨稚维护自己的老爸,而是他爸本来就是家教严格的军人家庭出身的人。

  杨稚的爷爷是军官,是的的确确上过战场吃过枪子的军官,你说军人之子能差到哪里去?

  他爸是正统出身,有权有势,他妈不能比肩,可甄家的两个相依为命的姐妹,是从小就被邻里邻外夸赞的良善人,杨母是杨稚爷爷精挑细选的儿媳妇,他们这一家的正经人,在别人眼里,被称为自作多情与攀附。

  他杨稚是这杨家里唯一没那么有本事的人,他就是跟他爷爷爸爸完全不一样,像个毛小孩,说他可以,挑他父母的刺,不是逼着他揍人吗?

  他不提家里人的荣耀,不代表别人可以随意的踩!

  杨稚抓着沈厌的脖子,捏的紧紧的,眼眶红红的,他阴着脸,手上青筋凸起,微微发颤,他用的力气太大,一点儿不留情,声音低缓沉重道:“你给我听清了沈厌,我不打听你,是我从来不会在意你爸是什么人,你家什么来历,我在我爸妈的庇护和教育下长大,我明白他们是什么人,所以我一点儿都不稀罕别人的父母怎么样,我懒得和你们拼爹妈,但不代表老子拼不过。”

  杨稚越说越来气,“你身边那些都是什么人,现在看你我就明白了,你根本就是没长大的小孩,你的圈子我懒得沾染一点儿,我告诉你了吧,我他妈就是看不起你,看不起你身边的所有人。”

  一群垃圾。

  这就是所谓的上流社会么?

  势利眼势力到让他只察觉出一身带着金钱的酸臭味,除此以外,他感觉不到一点儿人情味。

  合伙搞他?

  杨稚微微偏头,眼刀射向角落里的纪泽阳,后者瑟瑟发抖,他是那么一个娇小的人儿,被沈厌放在心尖上,连他杨稚都比不过的人儿,杨稚扯唇道:“你好好珍惜他吧,过了今晚,我怕你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耍的人了。”

  沈厌清楚看得到杨稚眼里的杀意,可他并不放在眼里,他只是把目光盯在握着他脖子的手腕上,杨稚的手腕还缠着绷带,必定是疼的,他虽然没见过伤口,但他看得见杨稚的手腕在抖。

  疼痛他早已经忘记,杨稚不怕疼,他打小干过这么多架什么伤没受过?

  他沉浸在杀意的笼罩下,“我说了,我要你身败名裂。”

  丢下他和沈厌结束的最后一句话,杨稚抬起手,那紧紧攥着的拳头从高处落下,挥向了沈厌的面颊。

  那张让他沉醉的,欣赏的,喜爱过的,温柔的面庞。

  被刻在心里的长相,属于沈厌的,属于杨稚的,那张脸。

  将再不被他珍惜。

  那一拳,打散了所有倾注的热情。

  有始,有终。

  东城的大街上,从酒吧里散出来的一群人,窸窸窣窣的走着,有人脸上有伤,有人腰上有伤,有的伤在背上,有的伤在身前,余痛还没消散,却不被他们重视着。

  他们在一空荡的停车场蹲下来,围成一个圈儿,散烟抽起来。

  他们是这幕布下的夜袭者。

  他们将这个夜晚变得更加混乱。

  但他们高兴。

  崔臣提着烟,闷闷的抽两口。

  先说话的是丁铎,嘿嘿笑了,忍不住,啧了声:“怎么他妈的那么搞笑。”

  他放肆的笑起来,实在憋不住。

  杨稚点着烟,放在嘴里,问他:“爽吧?”

  “爽。”丁铎晃荡着手上的烟,星火惹眼,烟灰四处飘散,他笑道:“我刚打的那个人,他弄不过我,喊人帮忙他妈的,叫我两个一起给揍了,妈的,可爽死了。”

  丁铎个头不算太高,但因为人结实,有肌肉,弄两个人还是不成问题,打架都打出技巧来了,估计对方三个人一起上他也不必慌乱,这几个玩意碰一起,哪有挨打一说?

  崔臣说:“我看见了,就那嘴贱的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