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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葫芦娃谈生意(1 / 2)


今天,方正带着葫芦来了学校,腰间的葫芦随着他的走动而晃晃悠悠,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好不悠闲自在。

葫芦葫芦,福禄福禄。

中国人很喜欢葫芦,所以盘葫芦也是一种时尚,一种爱好。

很多人会亲手把一个自然生长的葫芦做成能装东西的成品,装点水或者酒,好不自在。

不过随时把葫芦带在身上的人可不多,一是不方便,晃晃悠悠的影响工作,上班的时候老板肯定不会让你带的。二是太引人注目,你身上的葫芦那么明显,别人看到便会瞧上一瞧,被那么多人盯着,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感觉不自在的。

方正此时被很多人盯着,当然绝大多数的眼光都放在了他的葫芦上,那么形状完美而又奇特的葫芦此时挂在腰间,实在是太让人诧异了。

就像一个妹子穿着汉服走在街上,行为不同寻常,便会被人多看几眼。

但他是一点都不会感觉不自在的,别人怎么看关他什么事?他又没影响别人,也没干什么坏事。

正所谓行的正站的直,身正不怕影子斜。

更何况,过日子的是自己,又不是别人,天天在意不相关的人的眼光不是太累吗?

不过到了教室里,还是有不少人议论方正的葫芦的,坐在身边的小胖还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摸了两把。

上课的时候还有几个老师还品论了一句:这葫芦挺好看的。便什么也没说。

很多人想知道里面装的什么,方正都懒的说,越说越麻烦,说了还不如不说。

如果他说是酒,那老师就得逮着机会训他一顿。所以还是闭口不言最好。

一天下来,方正在班上得了个外号——葫芦娃。听的他是目瞪口呆,这些小屁孩太会来事了,而且这个外号实在是……唉!不说了,每次听到别人喊他葫芦娃他就嘴抽抽,太恶心人了。

不过再怎么麻烦,这葫芦方正还是不会放下,面子要什么紧,葫芦丢了里子可就丢大了。

“葫芦娃,回家了。”放学的时候林竹喊他,听的他是大感头痛,这是什么狗屁外号了。

葫芦娃,是不是他还有六个兄弟啊!是不是还要斗蛇精啊!

路上,方正想起了自己的发财大计,兴冲冲拿起了手机,打了个电话。

他是给上次输给他一万块钱的那个富二代打电话,那小子估计能量不小,除了有些傲气还是挺不错的一个人,这笔生意找他还是不错的选择。

更何况他也不认识其他有钱的豪主。

手机号码他清楚的记得,不一会儿,电话就通了。

“谁啊!”

刘俊很诧异这个陌生号码,早知道这是他的私人号码,他很少给别人,当然给的最多的就是他认识的能人异士了,而一般人和不认识的人他根本不给。

“你好,我是方正!还记得我吗?”

记得,刘俊当然记得,这个力气大的惊人的中学生,上次他才和他有过一面之交,想要结识方正所以给了张名片。

本来想要方正陪他去非洲的,可是后来想想觉得不合适,就放弃邀请了,而且这个想法被他父亲知道了,却被父亲严厉斥责,禁止他去,那么个乱地方,尤其是刘俊特别喜欢探索些神秘的东西,到处跑那还不容易出意外啊。

非洲,你被蚊子咬一口都可能会死,真是死都没地方说。

战乱,疾病,野兽,一般人去旅游都危险,更别说刘俊这个乱跑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