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达官贵人,这些东西,狗都不吃。
但对于许多逃难来,躲在武都当乞丐度日的人,那就是极品美味了。
其实,越是繁华的地方,贫富差距就是越大。
百分之九十九的经济,都是握在世家贵族手中。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繁华地方,同样屡见不鲜。
江厌天并不是很想做好人。
可人设还是要搞的。
在下人的宣传下,已经围拢了许许多多的人。
但都是衣衫褴褛的乞丐。
也有一些是贪小便宜的。
不过,江厌天并没有去筛选谁真正需要。
反正就是立人设而已。
又不是真正的灾荒。
江厌天站在那边,指挥着手下人。
每个人可以拿两个馒头,一大碗浓粥,还有两匹粗布。
这边的大动干戈,也是引得许多人侧目。
一个个都是对江厌天称赞不已。
“那边是江家的少爷吧!”
“如此英俊,当然是他,想不到,我心中的男神,还想着民间疾苦,更爱了!”
“想要!”
“不行了不行了,要漏了。。。。。。”
“以前江家少爷那可是一个纨绔,现在也转性了,浪子回头!”
“对啊,以前都是带着打手晃悠,现在也知道做善事了。”
有人称赞,自然也有人质疑。
“呵呵,一个富家子弟转性,要么是装模作样,要么就是别有阴谋!”
“我可是记得他当初揍人的狠辣样子。”
这些话一出来,立刻找到了反驳:“你懂个**,你管人家是什么心思呢。”
“你就说那些人是不是得了实在吧?”
“他现在做这些利民的事情,那就是好事,你酸什么,有种你也去做啊,光说不练!”
被人一阵怼,那人也是灰溜溜跑了。
江厌天也是没有注意到那边的谈话,不然以他的性格,非要砍了那个叽叽歪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