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抱着她,吻她汗湿的额头,声音哽咽:“老婆……我爱你……这辈子都爱你……”
汤妮闭上眼,眼泪顺着眼角滑进鬓角。
(她知道,自己需要无条件的支持自己家庭和事业,既然自己选择走这条路,为什么不去帮助张哲变得更加的有钱和有势力呢?)
第二天清晨汤妮站在阳台上,风有点大,把头发吹得乱七八糟。
孩子在客厅里追着张哲跑,笑声像一串铃铛,清脆得让我心口发软。
张哲回头冲我笑,眼角的细纹都是这几年熬夜熬出来的,可他笑起来还是像大学那会儿,干净得晃眼。
我看着他们,忽然就懂了。
我不是要跟他们告别。
我只是,终于不再骗自己了。
过去这三天,我陪孩子堆积木,给他做草莓酱吐司;我给张哲煎腊肠,晚上把他操得嗓子沙哑;我甚至给爸妈炖了排骨汤,像从前一样贤惠、温柔、体贴。
可每做一件,我就更清楚地听见自己心底的声音:这不够。远远不够。
我爱他们,一点没变。
可我爱自己的方式,早就变了。
第一次被汉三余按在落地窗前操到昏过去的时候,我哭得像要死掉。
第二次、第三次……我还是哭,可眼泪里掺了别的味道。
到后来,我发现自己会在半夜醒来,腿间湿得一塌糊涂,脑子里全是他的声音:“汤妮,张腿,让主人看看你有多想要。”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身体里一直藏着一个完全陌生的自己。
那个自己不满足于温水煮青蛙的婚姻,不满足于“贤妻良母”四个字,不满足于一年几次例行公事的做爱。
她想要更烈的火,更深的夜,更狠的占有。
她想被彻底撕开,彻底填满,彻底重塑。
我不是背叛张哲。
我只是终于承认,我需要的不止是张哲能给的那一种爱。
张哲给我的,是春风,是暖阳,是细水长流。
汉三余给我的,是暴雨,是刀锋,是窒息般的狂欢。
我两个都要。
我贪心到想把两种截然不同的活法都过到极致。
白天,我可以是张哲的老婆,孩子的妈妈,爸妈的骄傲,公司的汤总监。
晚上,我可以跪在汉三余脚边,脖子上拴着链子,哭着喊主人,被他操到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
我可以在会议室里谈笑风生,回家给孩子讲睡前故事,然后夹着跳蛋去见他,被他当众牵着链子走。
(注明:这是后话。我可以在张哲升职宴上举杯敬酒,笑得端庄得体,裙子底下却纹着只属于汉三余的标记。)
我可以把两种人生切换得滴水不漏。
因为我终于知道,我有这个能力。
我比我想象的,更狠,更韧,更会演,也更会享受。
这不是堕落。
这是进化。
我不再是那个只会为了“家庭幸福”牺牲自己的小女人了。
我变成了一个更大胆、更诚实、更贪婪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