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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适当的奏(第2页)

对于妻子处于怀孕或者哺乳期的时候夫妻进行性接触的行为,托尔斯泰曾经提出过强烈的谴责。他称丈夫这么做会“让妻子背上了难以承受的沉重负担,扮演着多重角色:情人,精疲力竭的母亲,病恹恹、爱发火、歇斯底里的女人。丈夫爱的是作为情人的她,无视作为母亲的她,讨厌那个爱发火、歇斯底里的她,而妻子之所以如此爱发火、如此歇斯底里,其实都是丈夫造成的,而且这种状况还在继续着”。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很多十分高尚的男性都接受了托尔斯泰的这种观点。

当自己的身体成为孕育生命的圣殿时,女性会认为自己不应该允许丈夫进入自己的身体,但是她们也会考虑到大自然加诸男性的永恒不灭的压力,因此关心丈夫的贤惠妻子就会想办法帮助丈夫解决这种自然产生的生理需要,释放身体承受的压力。

如果妻子能够理解丈夫的这种需求是婚姻生活中最美好的事物之一的话,她就能够对丈夫产生同情心,这样一来夫妻二人在心理和精神层面都能够达到和谐的状态,丈夫内心极度无私温柔的一面就会被唤醒。很多男性都痛苦地深陷于以自我为中心的泥淖中,如果懂得如何唤醒蛰伏在男性身上的温柔的一面,女性也就能够帮助丈夫脱离这样的困境。

对一个满怀热情、全心全意爱着妻子但是长时间无法和妻子亲密接触的男性来说,总有一天他会感到即使没有更多的肢体接触,只要能够靠近妻子、爱抚妻子就足够了,这样的接触已经足以帮助他释放压力了。但是,要想实现这一点,女性在婚后就应当一直保持着优雅、端庄的模样,以确保自己的胸部和美丽的容颜能够令丈夫感到赏心悦目,令丈夫感到能够见到这样的美景完全是自己的幸运。

在女性生下第一个孩子后,为了母亲和孩子的健康,夫妻不应当匆忙生育二胎。他们应当至少等上1年的时间再准备迎接第二个小生命的到来,也就是说头胎和二胎之间至少需要间隔两年左右的时间。

无论是对母亲还是孩子来说,这一点都非常重要,其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医学专家们的普遍认可,一些声誉卓著的妇科医生甚至提倡两个孩子的出生间隔时间应该保持在3至5年的时间。在所有的人际关系中,最恐怖的奴役和折磨莫过于女性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勉强怀孕生子,而最值得喜悦和骄傲的事情则莫过于女性怀上心爱之人的孩子。这种观念是对我们受到毒化的“文明”进行严肃反思的结果,按照我们原有的观念,在大街上抛头露面的孕妇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只有消除了病态肮脏的想法,一个民族才能获得真正的健康,到那时即将成为母亲的女性就能够骄傲地带着自己神圣的负担走在大街上,就如同一位女祭司走在庆祝胜利的游行队伍中一样。

关于父母遗传给孩子的品质,对各种相关问题的研究都可以被归入一个通用的名词——优生学——的范畴。在这本书里,我不会论述这些问题,我也不会对生产和养育孩子的问题进行阐述,因为很多作者都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思考了,而且我撰写这本书的目的在向读者指出**中或多或少受到其他人忽视的一些问题。

自始至终,我始终没有提到各种异常情况,有一种情况几乎可以算是异常现象,但是有些双方都健康正常的夫妇也会碰到这种问题,因此在此我有必要大致谈一谈这种情况。

由于某种不太明显的原因,两个身体健康、相亲相爱的人似乎就是无法怀上孩子,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传统观念认为造成这种问题的罪魁祸首是女性,对不能生育的女性的责难给很多人造成了难言的苦楚。现在,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在一些没有孩子的家庭,男性和女性造成这种“过错”——如果这也能算是一种过错的话——的概率是一样的,在城市里从事脑力劳动的男性就更是如此。

如果孩子不是夫妻终极结合的产物,他们对孩子的喜爱可能就不如对自己的亲生骨肉那么强烈,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心胸和眼界都比较开阔的话,男性还是有可能对妻子生下的孩子产生强烈的好感,只要这个孩子不是妻子通过委身于其他男人得来的——身为丈夫的男性基本上都对后一种情况很排斥,这也是人之常情。现在的医疗技术已经能做到为女性注**子,以人工手段帮助女性受孕。任何一对没有孩子但是渴望拥有孩子的夫妇,都有机会通过这样的方式生儿育女。注**子的手术都是由女性医生操作的,因此丈夫们不会产生自己的妻子受到侵犯的感觉。对于人工授精能否让渴望怀孕的女性怀上孩子,谁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过医学界已经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了,其成功率之高,足以为一直没有机会享受天伦之乐的夫妻带来希望。这些夫妻之所以无法生育,有些是因为丈夫的确患有不育症,有些是因为夫妻双方的**始终不能相互适应,有些则只是因为莫名其妙地缺乏相互之间的吸引力。

(我要遗憾地向读者揭穿人工授精的真相,打破人们对它的幻想。迄今为止,很多女性都已经尝试过人工授精的方法了,但是鲜有成功的案例,这种方法不太可能得到普遍的接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类还是只能依赖于传统而自然的受孕方法让自己继续存在下去。——威廉·J·罗宾逊)

有观念认为胎儿在母体内发育的几个月里,母亲的精神状态会对孩子出生后的精神状况和性格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观点往往会遭到人们的怀疑,因为难以找到证据证明这一点,而且男性知识分子也十分排斥这种观点——现如今,他们都习惯用化学术语解释生命的奥秘了。

但是,在我认识的女性中,最聪明的母亲或多或少地相信女性的确具有这种影响力。她们都相信母亲的精神和心理状况,以及生活环境都会对孩子的性格以及心理和精神力量产生极大的影响。

马歇尔提到过一个有趣的事实(尽管他针对的是其他问题),这个事实也能够佐证女性持有的这种观点:“科学已经在动物的身上发现,通过哺乳,幼仔能够获得对某种疾病的免疫力,如果哺乳的母兽先前就对这种疾病具有免疫力的话,幼仔吃下的乳液中就含有抗体。”我们完全可以用化学知识对这个事实做出科学的解释,但是现如今我们已经对无管腺分泌出的各种荷尔蒙有了充分的了解,我认为在这样一个时代如果我们依然不承认母亲在制造“化学信使”时的精神状态有可能对孩子产生的影响,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就太草率了。母亲制造的“化学信使”有可能会对正在发育中的胎儿的生理反应产生永久性的影响,霭理士指出(《性与社会》):“对孩子来说,母亲是最重要的家长。从怀孕直到生产,所有的因素都只能通过母体对新生命的卫生状况产生影响。”

杰出的自然学家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2)认为母亲不可能对婴儿的精神状况造成影响,他甚至认为这种想法根本就是荒谬至极。然而,我坚信这种影响一直都在发生着,母亲一直在塑造、影响着遗传因子。

因此,我想为没有机会以正常方式成为父亲的男性提一个建议:孩子固然孕育自妻子的身体,但是如果在胎儿成长的过程中他能够自始至终和妻子心意相通,支持她,为她感到开心,他或许就能在这个孩子的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如果他能够为妻子读书、演奏动听的乐曲或者带她去听音乐会,跟她分享自己最美好的想法和愿望,他或许就能成为孩子真正的父亲。尽管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些故弄玄虚的色彩,但是这种情况的确会发生的。

相反,如果妻子患有不孕症,而丈夫有能力和其他女性生育孩子的话,问题就更复杂了。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得到孩子,男性就不可能不以法律和社会习俗都不接受的某种方式跟其他女性达成合作。即使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将自己和另一个女人生育的孩子带回家需要妻子做出的自我牺牲也远远超过了我们之前讨论的那种情况下丈夫所要做出的牺牲。

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面对人类重要的生命活动,就连很多思想境界非常高的人都无法实践自己高尚的思想意识。在我们的社会中总有一些人坚持认为已婚夫妇不应当控制孩子的数量,他们认为生育控制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这些人的基本立场就是人类没有权力毁掉潜在的生命。事实上,如果略微了解一下人类或者动物的生理知识,他们就会意识到不仅所有的独身者,甚至所有的已婚男性都不可避免地不断浪费着无以计数的生命胚芽,只要有条件,这些胚芽都有可能跟卵子结合、形成新的生命。成千上万的**注定会死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仅仅为了保存其中的一两颗**,这些人就鼓励人们以极高的频率连续生育孩子。由于生育时间十分接近,孩子们的体质会比较羸弱;如果他们出生的时间间隔得比较长,他们的身体原本有可能会比较强壮健康。

这些人意识到未出生的孩子的权利——不,甚至是未孕育出的胚胎的权利——可是他们对妻子的权利视而不见。对男性来说,妻子原本应该是最珍贵的,他们有责任保证妻子的健康和幸福。一旦受到上述这种具有伪宗教色彩的无知思想的影响,男性就会让妻子一年接一年不断地生育孩子。除非女性自身非常特殊,否则接二连三生出的孩子会不断耗尽母体为了制造后代所储备的至关重要的能量。孩子一个比一个羸弱,而生养他们的母亲最终也会被夺去生命,即使这个过程非常缓慢。

当然,由于个体在健康和精力方面的差异、生活环境、家人获取食物的难易程度,生儿育女的压力对女性所产生的影响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般说来,与生活在乡下舒适的环境里、饮食健康的女性相比,经常忍饥挨饿、挣扎在城市肮脏不堪的贫民窟里的母亲更容易失去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些条件并不能决定一切。在一个子女众多的家庭里,即使生活条件十分优越,如果母亲生育孩子的频率非常高,排行靠后的孩子的死亡率也会远远高于排行靠前的孩子。

普洛兹医生(3)发现头生子在婴儿时期的死亡率大约为220‰,第7个和第12个孩子的死亡率分别为330‰和597‰。就这样,“自然”的力量获得了胜利,12个孩子陆续榨取着母亲的生命力,由于母体过于衰弱,在后面出生的孩子的死亡率甚至几乎高达60%。这是对生命力的巨大浪费!在悲伤的情绪中生育注定死亡、饱受折磨的婴儿,这对母亲来说是多么恐怖无尽的痛苦经历!

福勒尔(《性的问题》)指出:“在一些国家,医生们可以毫不害臊地打发年轻男性投入妓女的怀抱,但是一提到避孕措施他们就会脸红害臊,这种情况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传统习俗和偏见造成的这种错位的文明意识对无害的事情火冒三丈,对极其恶劣的行为却在给予鼓励。”

有一个现象很重要:在荷兰,婴儿的成活率在不断上升,因此荷兰人口也一直呈增长趋势,婴儿的死亡率是全欧洲最低的,因为这个国家十分注重孩子的问题,认为孩子应当享受到优越的生育条件,而且生育应当是母亲自觉自愿的选择。在美国,令人发指的《康斯托克法》(4)将理智的科学避孕措施同非法堕胎混为一谈,称二者都是“下流”事物,以这样的方式阻止人们获得正常健康的卫生知识,尽管如此,可怕的非法堕胎现象在美国的发生率还是超过了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

我们应当认识到通过正确的医学避孕方法避免意外怀孕的过程并不会杀死已经形成的胚胎,这些方法只是阻止男性的精液进入未受精的卵细胞。将**阻挡在子宫开口之外或者将进入女性体内的两三百万颗**统统杀死(而不是像自然过程那样只留下一个独苗)。即使母体里形成了胎儿,男性每次**时产生的无数**还是不可避免地会被杀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数百万颗**被自然的力量牺牲掉了,再多牺牲一颗肯定也不能算是什么过错!让男性射出的**失去活力的方法很简单,现如今每一位有头脑的医生和外行都对这些方法有所了解。即使不通过人工方法让它们失去活力,它们也还是会自然死亡并且分解掉。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不难获得。

对于那些认为我们没有权利干涉自然过程的人,我们必须向他们指出整个人类文明——将我们和动物区分开的所有事情——都是人类对他们通常所说的“自然”进行干涉的结果。

宇宙中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违背自然的力量,因为万事万物都是伟大的宇宙进程的组成部分。

但是,各种生命活动在宇宙万物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只有那些能够引领人类向着更高、更完善的形式发展下去、让人类变得更加强大的生命活动才值得受到我们的重视。在流经人类并且推动人类向前发展的生命和活力的大河中,只有这样的生命活动才能保证我们不偏离主流方向。

对所有勇于传递生命这种令人敬畏的礼物、创造灵魂并且使其在神秘的物质世界中扮演一个角色的人来说,尽量保证传递生命的容器健康完善是一项神圣的职责,这样孕育出的新生命才有可能成为服务于灵魂的最强壮、最美丽的工具。

(1)编注:作者的这种观点和前面的论述是有矛盾的,一方面告诉人要享受**,另一方面又说性的最终目标是生育。其实造物主造了男女两种不同的生物,除了让他们完成延续后代的使命,也有让他们享受性本身的意思。

(2)译注: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1823—1913),英国博物学家、探险家、地理学家、人类学家与生物学家,和达尔文几乎同时提出了自然选择理论,但是他认为自然界的竞争机制最终导致大多数物种形成了相互合作的结果。正是受到他的启发,达尔文发表了自己的演化论理论。

(3)译注:阿尔弗雷德·普洛茨(1860—1940),德国医生、生物学家及优生学家,以提出“种族优生”概念而著名。

(4)译注:《康斯托克法》(又名“违反善良风俗法”),美国国会于1873年3月2日通过了这部反**法案,这部法律的名字来源于狂热的卫道士安东尼·康斯托克的名字,它规定堕胎和避孕均为违法行为,甚至禁止人们传播避孕知识。康斯托克本人反对妇女解放运动,曾试图禁演萧伯纳的戏剧《华伦夫人的职业》,因此萧伯纳创造了“康斯托克主义”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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