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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兴(第1页)

昨夜,县衙后堂的灯亮了一整夜。

沈清璃带着山里小妖以假乱真,控制住了刘德茂手下的私兵。

林佑川果真藏了私,他手中捏着滨水县官兵上下勾结一气的证据。

二人在沈清璃清点粮仓时也没闲着,把滨水县的官吏名册摊在桌上,一个一个地勾。

勾出来的名字,是刘德茂的同党,是金家的爪牙,帮着这些黑心烂肺逼死佃户、私分赈灾粮。

他没有杀他们,只是带着刘德茂的印信和私兵,将这些人一个一个地请到县衙来喝茶。

茶是凉的,椅子是硬的,刀架在脖子上是冷的。

那些人签了认罪书,交了贪污的银两,被押出城,送到山上的矿场里去挖石头。

矿场是沈清璃忙里偷闲找的,山中一处废矿,早年为了从朝廷要钱开的矿洞,贪完便废置了,四周都是悬崖,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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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晨起,沈清璃准备带着小妖去应付信使时,天还黑着,城隍庙门口已经支了三口大锅。

大铁锅,每口能装十担水,熬煮一个时辰,浓稠得喜人,米粒颗颗分明,里面加了野菜和碎肉,筷子插在粥里都不倒。

领粥的人排成长队,从城隍庙门口一直排到南街口。

沈默站在粥棚旁边,手里拿着一本册子,记下每个人的名字,住址,家里几口人。

施粥救得了一时,却救不了一世,这种时候,正是摸家底的机会——哪个村有多少人,哪户人家揭不开锅,哪个庄子还有余粮,他都要知道。

林佑川蹲在粥棚后面,眼看着孙义维持人群秩序,沈默操着笔杆子东记记西记记,无聊得很,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在人难民面前晃了一眼,倒头喝了一大口,立即半碗下肚,咂了咂嘴,又喝了一口,另一半碗也瞬间消失。

喝完,林佑川啧啧称奇:“沈大人,您这方子比京城的馆子做得还好,从哪学的。”

沈默没理他,淡淡提醒道:“我姓白。”

林佑川翻了个白眼。

沈默在看一个人。

那人排在队伍中间,穿着破旧的青布衫,袖子磨得发白,领口打着补丁,可补丁针脚细密,缝得整整齐齐,女红的手艺极佳。

他不像别人那样伸着脖子往前挤,也不像别人那样端着碗等着。他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本书,低着头看,看不清书名,书页泛黄,边角卷起,可见被主人翻了一遍又一遍,很是爱惜。

沈默走过去。

“看的什么书?”

那人抬起头。年纪不大,二十出头,脸瘦,颧骨高,精神气却很足,浑身迸发着暖意,像冬天里烧旺的炭火。

他看了沈默一眼,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农政全书》。

“大人,”他冲沈默一拱手,说,“您是管事的?”

沈默点头。

那人把书收进袖子里,抬起了头,他比沈默矮半个头,可腰挺得笔直,立刻从人群中脱出来,显得不一样了。

“大人,您施粥,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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