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您起了?”
“什么大帅!”
王胜眉头微蹙,语气带著几分无奈:“让你军中称职务,三娃子你就是记不住!”
三娃子:“可是连北郭那边的马老六都自號大帅了,您这般英雄人物,只喊声团座岂不是矮了他一头。”
三娃子挠著头,一脸耿直地辩解,在他心里,自家团长便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名號绝不能输给旁人。
王胜在大周曲县只是黑虎武馆里一个不起眼的记名学徒,每日扎马练功,行事低调。
可在新民界的復县,他的名头却响遍四乡八里,是人人称颂的打虎英雄。
这份威名,並非凭空而来,而是半年前他硬生生用拳头打出来的。
那时王胜刚藉助破界珠穿梭到新民界,出现在復县县郊的李村外,还没来得及熟悉环境,就遇上了一桩祸事——一头吊睛猛虎袭击村落。
这猛虎並非寻常野兽,体型比普通老虎大上一圈,肩高体壮,皮毛斑斕,性情更是狡猾凶残,且十分记仇。
早前它被猎户用猎枪击中,虽侥倖未死,却从此对人类恨之入骨,即便腹中不飢,也会主动闯入村落,疯狂撕咬伤人,在復县周边恶名远扬,各村镇都谈虎色变。
彼时的王胜,刚在大周武道突破至炼血境,一身气血浑厚如汞,筋骨锤炼得坚如精钢,拳头上的力气足以开碑裂石。
猛虎咆哮著扑杀而来,村民们嚇得魂飞魄散,四散奔逃,好巧不巧,刚穿梭过来、尚在怔忪的王胜,落在了猛虎面前,瞬间成了猛虎的唯一目標。
换做常人,面对这头的猛虎,早已嚇得腿软瘫倒。可王胜在大周血月世界,早已数次直面妖邪,搏杀经验丰富,临敌反应迅速。
眼见猛虎凌空扑至,他却丝毫没有慌乱,脚下一沉扎稳根基,腰身猛地一拧,右拳裹挟著刚猛无儔的力道,一记標准的升龙拳精准轰出,正中猛虎下顎。
“嘭!”
一声闷响,重达七八百斤的猛虎竟被这一拳打得倒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哀鸣。
王胜得理不饶人,身形如箭般衝上前,不等猛虎起身,双拳轮番轰出,拳拳到肉。在全村百姓的瞩目下,他徒手发力,硬生生將这头斑斕猛虎活活打死,自身竟毫髮无伤。
自此,王胜徒手搏虎的壮举传遍復县,“打虎英雄”的名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眼前的三娃子,正是李村的猎户,在王胜穿梭当日亲眼目睹了王胜徒手毙虎的神威,当场扔下猎具,死心塌地追著王胜拜大哥,成了他最忠心的追隨者。
这打虎英雄的名头,在这世道也是个不错的招牌。
前朝末帝退位,新民政府刚刚建立,新老政权更迭之际,地方秩序崩塌,匪患横行,復县周边盗匪四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苦不堪言。
新来的新民政府县尊心急如焚,急切想要组建一支能镇压地方、维持秩序的武装力量,横空出世且带著打虎英雄名头的王胜,便成了眾望所归的人选。
来到新民地界不过半年,王胜便摇身一变,从一介外来者,成为了復县巡防团的团长。
说是团长,麾下实则只有百来號人,还是他自个儿招募的,装备更是简陋。其中仅有三分之一的士兵配有正经枪械,其余人只能拿著刀枪棍棒、老式猎枪凑合。
不是王胜不想扩军强军,实在是条件有限。他並非矫情,只是觉得手下百十人就自称“大帅”,实在可笑。
这乱世当真是池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阿猫阿狗都敢顶著大帅的名头了。
“你拿我跟那马老六比,才是贬低我了。”王胜淡淡开口,语气里满是不屑。
“是,团座您说得对!”三娃子立刻躬身应道,脸上没有丝毫奉承,只有发自內心的崇拜。在他心中,徒手毙虎的王胜,与话本里的盖世英雄形象毫无二致,绝非马老六那等跳樑小丑可比。
北郭的马老六,本是马匪出身,趁著西南正规官军北上中州、局势混乱之机,钻了空子混了个北郭县巡防团长的职务。可此人匪性难改,披著官衣依旧干著土匪的勾当,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名声臭遍周边数县,王胜打心底里耻於与其相提並论。
“今日可有人来投军?”王胜话锋一转,询问起军务。
“报告团座,招兵处那边又带来了五名新兵,我仔细查验过了,都是附近村子知根知底的娃子,同乡作保,身家清白。”三娃子朗声回道。
王胜的徵兵標准极为严苛,绝非什么人都收。年纪太小的不要,年老体衰的不要,抽大烟、沾染恶习的一律拒收,身体孱弱、身形不协调的也一概排除,且必须有本地乡邻作保,確保是良家子弟。
在这“好男不当兵”的年代,想招揽这般健壮清白的青壮自愿入伍,本就难如登天。若非王胜威名远扬,且出手阔绰,粮餉给得足,顿顿能让士兵吃饱乾饭,根本不可能招得这么多良家子自愿参军。
“新兵先领安家费和军服,编入队列操练。”王胜下令道,“其余人集合,即刻操练!”